古树名木,是大自然和前人留下的珍贵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物种资源、森林资源、景观资源、生态资源和历史资源。为更好保护辖区古树名木资源,我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开展专项行动,为古树名木筑起检察保护屏障。
下花园区现存古树8棵,其中一级保护3棵,二级保护3棵,三级保护2棵。为充分了解、掌握每棵古树的生长状况,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干警与区农业农村局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到三乡六村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每棵古树都有自己的历史文化内涵,村干部向干警讲述了古树生长的历史背景,这其中寄托着当地百姓对古树的感情,每颗古树都个性鲜明、风格各异,是自然界和先人留给我们的珍贵财富。
针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院与区农业农村局、各乡政府召开古树保护专题工作会,逐条列明古树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制定了详细、可操作的整改措施。会后,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程序,向4家负有保护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并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护,消除隐患,建立古树名木保护常态化监管机制。
下一步,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古树保护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全面保护古树这一自然与历史遗产,传承和弘扬其负载的地理生态和历史文化信息,使历经千百年沧桑巨变的古树持续换发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