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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诬告陷害,是指捏造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行为人企图假借司法机关实现其诬告陷害无辜的目的。这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而且可能导致冤假错案,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机关的威信。(2)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作虚假告发的行为:首先是有捏造犯罪事实的行为;其次是向国家或者有关单位进行了告发。(3)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有陷害他人使其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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