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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
时间:2021-02-10 16:57:00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3日在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玉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0年,在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市院3+7+17工作思路,不辱使命,履职尽责,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聚焦主业、服务大局、依法履职

  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

  (一)应对“疫情”大考,检察奋力同行。年初,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全院23名干警闻令而动,放弃休息领导带队分赴4个居民小区和苏家房村,历时3个多月值班坚守,圆满完成疫情防控任务,为决胜全区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检察力量。积极贯彻中央五部委《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和区委要求,动员干警2次通过电话询问、5次深入企业、1次深入区中学,现场服务指导,回应各种涉法需求,助力复工复产复学。及时办理涉疫情案件2件,有效维护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

  (二)持续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区委政法委《关于在政法系统建立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制度暨开展“重点企业项目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密切保持与20家民营企业定点联系服务制度,继续开展为企业“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送信心”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300余份,解答各类咨询380余人次。与区重点跨境电商企业阿拉丁智汇城有限公司签订了《服务企业连心卡》,同企业一道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受到企业普遍好评。积极开展“三覆盖四清零”活动,办理涉企案件7件9人。

  (三)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收官战。以“六稳”、“六保”为目标,有针对性开展帮扶村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帮扶村苏家房产业特点,开展消费扶贫,帮助5户贫困户销售红薯、苹果、杂粮1万余斤;开展稳岗就业扶贫,为1户贫困户在本区安排了就业;开展暖心行动,为6户贫困户分别解决了吃水不便、房屋雨后排水不畅、低保申请、患病就医困难问题。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部分贫困户解决口罩200个。全体帮扶责任人坚持每月走访,并在春节、中秋节为帮扶户送去慰问品。购置电脑、打印机、碎纸机、文件柜、单人床等12台件,有效改善了村两委班子办公条件。包联帮扶的66户,122名帮扶对象全部退出贫困序列,生产、生活稳定。

  (四)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提前介入全覆盖、快捕快诉原则,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和审查留痕的要求,认真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回头看和“六清”行动。共受理审查起诉4件10人,提起公诉4件10人,其中,追诉2人,追诉漏罪1起。受理提请逮捕3件8人,不批准逮捕6人,批准逮捕2件2人,发出涉及恶势力犯罪检察建议书9份。成功办理了碧桂园工地以林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一案,10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1年零4个月至5年有期徒刑,有力打击了恶势力团伙嚣张气焰,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五)大力推进平安花园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26件40人,其中职务犯罪3件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6件20人,决定逮捕2件3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16件14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9件107人,改变管辖4件10人。其中办理的孙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被省院评为优秀公诉意见书。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有效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2件。扎实开展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办理回复活动,有效答复10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以《宪法》、《民法典》、《知识产权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大型法律宣传活动4次,受教育5300余人次。

  二、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关注民生,聚焦热点,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

  (一)刑事检察监督不断优化。秉持“少捕慎诉”理念,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不批捕9件17人,立案监督3件,撤案监督1件,依法不起诉17件18人,依法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件次,追诉漏犯5人,追诉漏罪1起。依法纠正审判活动违法7件次,提起抗诉2件,出席庭前会议2次。首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对一起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人民检察的社会公信力不断提升。

  (二)民事检察监督继续加强。受理民事监督申请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21件、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17件,提出检察建议38件,法院采纳率100%。成功办理拖欠4名农民工工资申请起诉案,被《河北法制报》转载报道,使劳动者不再“忧薪”。办理一起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申诉案,以一张笑脸、一杯热茶,对当事人释法说理,使其心服口服,息诉服判,既彰显了法律力度,更传递了检察“温度”。

  (三)行政检察监督有序展开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案件2件、发出行政案件检察建议9件厚植和谐社会基础,牵头召开由法院及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有效化解一起长达半年之久的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纠纷案,促使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体现了案结、事了、政和。通过监督纠正一家美容养生店无证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案,区卫健局积极作为,对辖区内多起同类性质问题进行了纠正或查处,不仅促进了行政部门依法管理,更取得了办案一件,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

  (四)公益诉讼检察扎实推进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4件。积极开展护航蓝天碧水净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结合“创城”工作,办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督促相关部门处理生产类固体废物、各类生活垃圾1164吨。持续推进为期三年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办理食品药品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4件,极大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依法监督辛庄子乡怠于履行职责造成周家沟村百余吨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严重影响生活环境问题一案,被市院评为2020年度优秀法律文书。认真开展贫困人口赡养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检察监督专项行动。我院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了专班,通过深入调查走访,收集低保、五保、60周岁以上老人赡养情况相关数据信息近千条,发现问题线索13条,立案13件。按照脱贫攻坚“六个精准”和农村低保户“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的要求,监督取消花园乡上花园村违规享受最低保障政策人口95户103人,群众主动退出、自觉履行社会诚信义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坚持政治引领,检察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深入开展“转变司法理念大讨论”、“服务中心大局大调研”和“提升能力素质大培训”活动,铸检魂、强素能、严作风、激活力,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一)抓好理论武装,坚定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一年来,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张家口工作等一系列重要论述。积极开展了“亮旗帜、亮身份、亮形象、亮差距、亮实绩”五亮主题党建活动和“三改”教育活动,广大干警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不断提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信念更加坚定,用新思想、新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更加自觉。

  (二)抓紧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检察干警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5项,3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召开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刀刃向内,深刻检视,认真整改;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严防因办案说情导致徇私枉法问题的发生;2次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引导干警说话办事讲正气、讲规矩防微杜渐、警钟长鸣。2020年全院没有发生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三)全面强化管理机制建设。突出主责主业,优化内设机构、人员配置,86%的干警配置在办案一线。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谁办案、谁负责”,检察官自主决定案件数量达97%。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化,正副检察长全年办案83件,占案件总数26.2%。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正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0次并就有关案件提出意见建议。完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有效减轻群众诉累困难,全院案-件比继续保持全市检察系统前列。

  (四)抓实业务培训积极推行交流轮岗、以老带新、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促进人才培养。全院25人次参加了省市院组织的脱产培训和业务评比竞赛。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认真坚持“检答网”、“法律大讲堂”学习制度。通过学习培训,全院干警业务素质普遍得到提高,2名干警获市院三等功,3名干警获市院嘉奖。

  (五)自觉接受多重监督,检察公信力不断增强全面落实重大事项向区委、政法委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区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1次向区人大做专题工作汇报,2次利用“检察开放日”活动,诚恳向代表委员介绍工作情况,征求意见。2次召开案件听证会,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参与案件听证,零距离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深化检务公开,检察工作社会透明度明显增强,去年全市政法系统社会公信力测评,我院名列前茅。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区监察委、区法院的积极配合,更离不开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关爱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依法履职还不够充分,重办案轻监督的倾向依然存在,有的监督意见没有及时跟进落实,法律监督的刚性还显不足二是特色亮点工作不够突出,影响力不强。三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不平衡,行政诉讼监督还是弱项、短板,缺乏有重大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四是面对刑事检察部门捕诉一体化、办案监督一体化的新要求,对检察官“专业化”“全能化”要求更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对存在的问题,我们一定紧盯不放、认真加以整改。

  2021年工作展望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而非凡。置身“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今年我区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市院决策部署,观大势、谋全局、抓大事,增强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坚持司法为民,守护群众的平安线、公平线、幸福线;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建设一支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一、围绕服务全区工作大局,依法履职聚焦服务首都两区建设、冬奥会筹办以及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落实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加大对各类犯罪打击力度,维护好全区政治、经济秩序。

  二、转变司法理念,坚守执法为民初心。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认真履职,让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更加坚定;紧紧围绕群众各种涉法需求,当好普法模范,精准施策,开展服务;紧紧围绕办好每一起司法案件,让群众切身感受公平正义。

  三、创新监督方式,提高办案质效。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均衡发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理念。创新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刚性,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四、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党建带队建,充分发挥院党组领导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锲而不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高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打造让区委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下花园区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名词解释

  1、3+7+17工作思路 是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提出2020年的检察工作任务:3是指“转变司法理念大讨论”、“服务中心大局大调研”、“提升能力素质大培训”。7是指七个专项行动,17是指十七项工作举措。

  2、“一案三查”是指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3、“两个一律”是指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4、“六清”行动 是全国扫黑办统一部署启动的”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伞网清除、行业清源”“六清”行动。

  5、“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6“四大检察”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2019年1月3日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中,将检察职能系统地划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

  7、案-件比” 这一概念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一项检察管理指标。即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围绕这一指标,可从宏观上反映司法业务的运行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反映检察机关的工作质量、效率以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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