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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时间:2020-06-29 11:31: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8日在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玉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大会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下花园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勇于担当,真抓实干,追梦前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紧围绕区委部署,在服务发展中彰显检察作为

  一年来,区检察院始终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宽严相济,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批准逮捕28件42人,提起公诉37件68人。所有提起公诉的案件,均作有罪判决,定性准确率达100%。通过对“八类重罪”、“ 两抢一盗”、“黄赌毒”、涉枪涉爆、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从快从重坚决打击,有效保障了全区经济和社会环境良好态势。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偶犯、初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决定不批准逮捕2件8人,依法不起诉5件5人。既保障了合法权益,更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去年以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我院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依法深挖排查,为加大精准打击工作力度,一是选派资深员额检察官参与一线扫黑除恶斗争;二是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坚持快捕快诉原则;三是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去年公安共立涉恶案件3件,对1起涉恶团伙案已提起公诉,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均作了有罪判决,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另外2件涉恶案件,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指导侦查,案件侦办正在有序推进。

  (三)聚焦主业,法律监督同步到位。突出重点监督,紧盯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影响恶劣且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件,集中力量,重点监督。去年对发生在我区境内的废酸倾倒案,我院在案发后,及时主动介入侦查、全程跟进、指导取证,对8名涉案嫌疑人和1家涉案企业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抓好跟踪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统一。去年,在对侦查活动监督中,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件,依法追诉漏犯5案5人,追诉漏罪3案5起。在审判活动监督中,对所有案件都提出了量刑建议,共纠正审判机关审判程序违法5件次。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申请17件,依职权监督63件。其中,民事执行活动监督18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10件,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9件,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6件,支持监督起诉17件。同时还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财产刑监督执行案件6件,接受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6件,接受法律咨询17人次,并均已结案或进行了分流转办。注重流程监控,依托案管和网上流转功能,随时跟踪,及时公开通报,全面加强对案件的监控和管理。

  二、完善检察体制机制,在改革创新中树立检察权威

  面对多重改革叠加的新形势,不断探索检察机制的新思路、新举措,实现检察工作的转型发展,树起检察工作在新时代公平正义的司法权威。

  (一)稳步推进检察责任制改革。按照省市检察院统一安排,一是建立了符合职业特点的员额检察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形成了责权清晰、终身追溯、保障有力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体系,特别是突出了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的主体地位,进而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二是出台并落实了员额检察官一线办案制度,制定了《员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操作办法》。三是完善了员额检察官绩效考评系统,实行员额检察官“一人一档”,实现了对员额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规范、效率、效果等内容全程动态跟踪,形成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评价、公开透明的办案管理机制,使办案质量、监督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二)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了驻公安派出所联络员机制,构建了良性互动的新型侦诉关系。去年对20 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发表侦查指导意见11 件次。积极探索公诉标准化建设,对所有办案环节设置标准化流程,严格规范常见罪名的事实表述,形成多种常见文书模板,使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突出法庭调查和质证,努力提高指控犯罪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庭审实质化。

  (三)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改革下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和未检工作改革创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造势,受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成立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区两办联合下发了《下花园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与区监察委员会、区法院密切配合,分别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实施办法》和《关于办理行政公益诉讼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意见》。去年,共发出公益讼诉前检察建议26件。其中,通过办理督促国土部门征收国有土地建设使用权出让金案,为国家挽回损失3417万元;办理督促农业部门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案,为国家挽回损失143万元;办理税务机关国有财产公益诉讼案,为国家挽回损失40万余元。特别是督促国土部门征收国有土地建设使用权出让金案,被河北省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全省予以推广。

  (四)不断推进未检工作创新。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与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出台了《“依法护航、阳光未来”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各学校配齐了法制副校长,开设了法制教育课,对近万名在校学生进行了法制宣传。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案件监督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权益。

  三、固本培元,在教育管理、监督中塑造检察队伍

  过去一年,我们始终把队伍专业化、司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监督常态化作为根本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扎扎实实,强力推进。

  (一)专题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强化“领导示范、教育引领、实践砥砺、文化启迪”,引导检察人员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深入开展“讲学习、转作风、提素质”集中教育和 “五查五看五讲清”为内容的正风肃纪及“回头看”活动,着眼和聚力“忠诚、利剑、亲民、智慧”检察品牌,用忠诚编织梦想,用信念谱写华章,用赤诚赢得赞誉,用智慧提升公信。通过认真学习,自查自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气氛不浓、创新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队伍的思想、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爱岗敬业,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起色。去年,院党组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工作1次。对口帮扶的61户112人贫困人口中,有35户71人实现脱贫;经省市专家组检查,档案工作以96.2高分(满分97)一次性通过“5A级”验收;在全市检察系统开展的“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大提升”及各项业务竞赛活动中,多名同志取得好成绩,实现了2018年涉检信访、过错案件、安全事故“零点院”的既定目标。

  (二)检务公开进一步深化。不仅将“两微一端”等新型网络媒体打造成检察业务宣传的“新高地”,更作为广大网民了解反映情况、举报问题线索的互动平台。去年,按照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建成并开通了涵盖业务咨询、控告申诉、国家赔偿与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管理四大工作区域13项具体功能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目标,形成了全方位、全覆盖、一站式、综合性检察服务平台,赢得了群众广泛好评。

  (三)司法权力运行更加规范。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通过述职述廉、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式,全面压实“两个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问题清单,逐项落实。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司法办案、检风检纪、公车使用等情况开展检务督察18次,杜绝了“带病案”进入诉讼程序,连续3年保持了所办案件无过错,干警执法无违纪的良好态势。 

  (四)以上率下形成常态。认真坚持领导办案制度,全年正副检察长共办理案件32件,特别是对涉及黑恶势力、严重刑事犯罪等疑难重大案件,坚持亲自办理,及时跟进督导,使办案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内外监督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为提高检察公信力,去年协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开展了检察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征求意见、建议8次。开展“检察开放日”、公诉庭审观摩、普法宣传等活动5次,多角度展示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情况,满足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拉近了距离,增进了感情。认真坚持了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去年就 “公益诉讼”开展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1次,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 ,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各位代表,2018年区检察院取得的每项成绩和进步,都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过去的一年,我区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是与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与党和人民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对检察工作如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思考谋划不够,服务手段相对单一,工作举措还需深化。

  二是改革创新的意识有待增强对司法改革背景下工作机制衔接不够到位,相关配套改革有待跟进。

  三是在检察职能拓展方面,深度发掘不够,思路不够开阔。对于现实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不能及时进行分析,反应延时,应对方法和能力有限。

  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树立短板意识,下大力予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展望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总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省、市、区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检察长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加快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忠诚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密围绕区委“1271”工作思路,把智慧力量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深入开展“法治下花园建设”,带头学法用法,公正司法,为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10项打击重点,盯紧突出领域,依法严厉打击;筑牢维护首都政治和安全“护城河”;认真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全面优化社会环境;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始终把精准扶贫攻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创建平安花园。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工作首位,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重点打击侵犯人民群众财产的多发性犯罪及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依法打击各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危害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认真解决涉检涉诉问题,畅通诉求渠道,继续保持涉检零上访的良好局面加强控告申诉工作,积极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全力维护司法公正。深化“两法衔接”工作,推动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有效解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提升监督质量和水平,强化监督效果。强化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监督,打造群众认可的检察工作。

  四、大力推进公益诉讼。以强化公权力监督为核心,健全多元化的行政检察格局。认真总结省检察院肯定的公益诉讼办案经验,进一步拓展监督领域,细化监督措施,用活监督资源,在提高监督能力、提升办案效果上寻求新的突破。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当好法治秩序的建设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健康发展,努力给全区人民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锻造过硬的检察队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院党组的班子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院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一要坚持政治“立身”。牢记政治使命,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担当,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二要坚持能力“强身”。加强学习培训、岗位练兵,按照省院要求,年内对所有在职干警普遍培训一次,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三要严管 “健身”。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纪律规矩底线,以上率下,正身律己。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检察工作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检察工作新征程。在新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市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当好新时代的追梦人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忠诚、干净、担当践行检察干警对区委和全区人民的庄严承诺,以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回应全区人民的信任和期待,为建设新时代“山水花园·智慧城市”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名 词 解 释

  1、刑事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的案件没有依法立案,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的,以及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

  2、侦查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包括经审查后作出不批捕或追加逮捕决定,经审查后作出不起诉或追加起诉决定,以及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3、员额检察官:根据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要求,将检察人员按职能定位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员额检察官就是指从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统一遴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

  4、职能及人员转隶:根据全面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检察机关行使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移交给监察委员会,检察机关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

  5、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有权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起诉。

  6、“五防”教育:防拐骗、防性侵、防校园暴力、防意外伤害、防自然灾害

  7、两法衔接平台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框架下,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执法资源共享的网络平台,为各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架起了一座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的桥梁。可以实现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办公、执法动态的交流和业务研讨、案件信息的流程跟踪和监控,从而增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整体工作的合力,提升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的工作成效,对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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