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叔叔阿姨给我的关心和帮助,我现在生活挺好的。”前不久,又一次见到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小明(化名)终于露出属于他这个年龄的灿烂笑容。
年仅12岁的小明本来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但突如其来的变故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母亲伙同一名男子杀害了父亲。母亲入狱服刑,其他家庭成员都不肯站出来,小明成了“没人管”的“事实孤儿”。
家庭剧变,让小明不仅生活上难以为继,在学校还因为被人笑话多次跟人打架。接到这一线索后,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未检和控申部门迅速联动,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过调查核实,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决定为小明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并为其建立专门账户,将这笔救助金用于小明未来教育支出。
这是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办理的首例申请人既是被害人也是被告人近亲属的救助案件。未检部门积极协调辖区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开展综合救助。由呼和浩特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负责对小明进行监护,安排专人照顾其日常生活;民政部门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办法,每月为小明提供1700元左右的生活补助;从保护小明隐私的角度出发,辖区教育局为其办理了转学。
为了让小明早日走出阴影,尽快适应新生活,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安排小明参加了服刑人员子女暑期夏令营,帮他树立信心,释放心理压力。“他现在和老师同学都能够融洽相处,学习成绩也有了很大进步。”班主任老师的介绍,让一直关心小明的检察官们感到无比欣慰。
据了解,2019年以来,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救助金11万元,审核各基层院救助案件47件,为各院发放救助金共120.8万元。
(本报通讯员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