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9日上午,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危险驾驶案拟不起诉听证会,听证会由检察长李玉川主持,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侦查机关代表应邀参加。
会上,主管副检察长佟玉利介绍了我区今年以来危险驾驶呈现出高发态势,检察机关规范醉酒驾驶案件的起诉和量刑标准很有现实紧迫性,并详细阐释了应当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从重处罚的各种情形,使听证人员对危险驾驶案的办理程序有了更加深刻清晰的理解。
随后我院针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进行了听证。首先承办检察官就该起危险驾驶案的基本案情,对照拟处理意见阐述了对其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之后听证人员、侦查人员代表先后对被不起诉人发问,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对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深感后悔,表示今后一定学法守法,做合法公民。最后听证人员对案件进行了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与会人员对检察机关召开的案件听证会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认可。
李玉川检察长作出重要总结,此次听证会以公开的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危险驾驶案件的处理意见,通过听证活动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充分保障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透明性、公正性。我院将继续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办理案件中的适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融入到每一项检察工作中。